“家中老人購物時,被商家鼓吹的治療功效誤導,買下了磨成粉的鐵皮石斛。我要求退款,卻被商家拒絕。”近日,消費者王女士撥打寧夏日報新聞熱線18909599990反映。
據王女士介紹,家中老人在旅游時來到一家特產店,店員向其推銷鐵皮石斛,語言中刻意混淆“食”與“藥”的界限,口頭宣稱其具備“治療功效”,可調理糖尿病等多種疾病。老人一時心動,店員便迅速將藥材磨成粉,高價賣給了老人。王女士認為,所謂的“治療功效”說不清、道不明,老人因虛假宣傳受騙,才有了購買行為,商家應該予以退款。商家卻以“藥材已加工”為由,拒絕了王女士的訴求。
記者從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了解到,“食藥同源”類商品引起的消費糾紛不在少數,近期就有多名消費者向12315平臺反映,在購物時被誘導購買了高價鐵皮石斛、天麻、回春蟲等“食藥同源”類商品,或在食用后出現了不良反應。
有消費者稱,自己花費8000余元購買了天麻和回春蟲,現在回憶起來,賣家在介紹產品時,夸大了產品功效,模糊了計價單位,導致他在購買過程中無法準確判斷價格,且店員未經他的明確同意,就迅速將藥材磨成粉,讓他不得不進行消費。對于產品的實際效用和價格,他有許多疑慮:“這類商品真的能產生療效嗎?如果購買后發現問題該怎么維權?”
“對‘食藥同源’類商品,消費者應保持警惕,不要讓‘養生’變成‘傷財’。”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市場監管投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介紹,人們常說的“食藥同源”類藥材,也稱“食藥物質”,是指作為食品且列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的物質,可合法添加在普通食品中。截至目前,國家已累計公布106種食藥物質,包括鐵皮石斛、天麻、山藥、胖大海、茯苓等。在購買此類商品時,首先要明確屬性,不盲目替代。
該投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解釋,食藥物質的核心屬性是“食品”,而非“藥品”,其作用是通過日常食用進行溫和調理,不能替代藥品治療疾病。并且,不同體質、年齡、健康狀況的人群對食藥物質的耐受度和需求不同,消費者在食用前應充分了解自身適應性。比如,含人參的產品不適合高血壓患者。食藥同源也不等于無毒無害,如川貝、黃精、人參等,長期或過量食用可能引起肝腎負擔、消化不良、藥物相互作用等問題。
對于消費者提出的維權問題,該工作人員表示,任何宣稱“包治百病”“快速見效”的食藥物質,均涉嫌虛假宣傳。購買此類商品時,消費者應留存好購物小票、發票、訂單截圖等消費憑證。若發生消費糾紛,及時向商家、網絡平臺進行投訴或撥打平臺所在地的12345、12315投訴電話,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截至記者發稿時,市場監管部門正在對王女士的訴求進行調解。(記者 陶濤)